张北县严格执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公告
信息发布者:老李头 2020-08-11 15:53:34 转载
张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督促全县转供电主体落实企业用电优惠政策的
公 告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、共渡难关,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,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,现就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降价范围
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,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、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。(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、商业综合体、产业园区、写字楼等用户)。
二、降价措施及时间
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,电网企业在计收各转供电主体(含物业公司)电费时按原收取电费95%结算,各转供电主体(含物业公司)要将此项优惠政策落实到终端用户。
三、有关要求
全县各转供电主体(含物业公司)一定要严格按照此次降价政策的范围和时间严格执行。没有执行该项政策的转供电主体(含物业公司)要立即执行,并将多收用户的电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用户。对逾期不整改的转供电主体(含物业公司),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予以从严从重处罚。各相关用户可以向电力部门和发展改革局咨询相关电价优惠政策,如有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。
举报电话:0313-5219829 0313-5219830
张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7月25日
编 辑:张彦欣 连椿蜚
责 编:叶瑞东
监 审:王鹏飞
总 监 审:郭海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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